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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19 14:45: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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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科协是云南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云南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科协的地方组织和云南省政协的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推进科普场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发挥好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

3.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4.发挥科技工作者在云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6.举荐人才,宣传和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8.负责对所主管的全省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监督管理,对地州市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9.指导省反邪教协会和各地反邪教协会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和邪教的活动。

10.完成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程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鲜明主线。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理论武装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举行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全省180多名基层科协干部到深圳开展2期以“守初心、担使命”为主题的科协系统干部能力提升暨理论学习专题培训;举办2期处级以上干部理论学习专题研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悟、往心里走、往实里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服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紧跟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全面落实“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做到党中央倡导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始终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守唯物主义立场,坚决祛除封建的、迷信的、宗教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坚决反对和抵制“求神拜佛”、“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和消除“山头”主义、“帮派”文化、“圈子”文化等庸俗腐朽文化,坚决反对和清除政治攀附、编织关系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科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科协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和“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论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协组织“四服务”的职责定位和对科技创新、群团改革、人才工作、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发展思路,加强统筹谋划,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条件支撑,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人才和素质支撑。一是在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上彰显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科技界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凝心聚力”工程,深化“创新争先”活动,完善“一对一”服务科技工作者制度,开展“讲信心、讲信念、讲信仰——科学家走基层”宣讲,举办“科技工作者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省科协系统学习“时代楷模”朱有勇院士座谈会、2019年“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增强科技工作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有力有序推进“两院”院士推荐遴选工作,牵头召开全省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对我省“两院”院士等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按照“聚焦杰出、有序培养、一人一策、一人一队、讲求策略、精准发力”的思路,完成2019年“两院”院士推荐遴选工作,郝小江同志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2016年以来,我省新增院士数量与重庆市并列西部地区第3位,目前,在滇工作的“两院”院士共12位,列西部地区第4位。加大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宣传举荐力度,举办“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组织5.7万名科技工作者参加2019年全国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报告会,并在玉溪举办2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报告。二是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上突出精准发力。围绕我省“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战略目标,聚焦学科发展、科技前沿、自主创新、产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普遍性问题,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联合玉溪市委、市政府举办以“科技支撑创新发展、绿色引领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第九届省科协学术年会。紧扣我省八大重点产业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重大问题,组织和动员省内外院士专家,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研究提出前瞻性、战略性、储备性、建设性意见建议。2019年,省科协上报的《关于推进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建议》等决策咨询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三是在“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上体现科协力量。切实履行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评,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达到5.15%,与“十二五”末的3.29%相比,提升了56.53%,增速排名全国第8位,排名超过贵州,由全国第27位上升为第26位。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2019年省级科普经费从年人均2元提高到3元,增速居全国第1位。2019年,我省共获得中央财政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补助资金3190万元,补助资金数量列全国第2位。创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50个、科普教育示范学校50所;新建各类科普中国e站3680个、播放科普视频 47万多部;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人数居全国第2位;全省科技志愿信息员人数达10.37万人,居全国第5位;省农函大招生人数超过10万人,继续保持全国第1位。深入开展“一主题、两革命、三提升”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按照“三生改变三观”的理念(以科学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改变农民群众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云南建设目标,以“厕所革命”、“厨房革命”为重点,努力提升以个人卫生和精神面貌为主体的个人素质;以科技小院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以庭院美化和庭院经济为主体的庭院文化;以感恩教育为载体,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对国家、民族、祖国、共和国的认识,对党的热爱、对国家的感恩、对共和国的维护。按照“九个一”的建设内容,在全省64个乡镇启动建设第一批“科普小镇”,增强基层公共科普资源供给,补齐基层科普服务短板。深化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以“扶技”为载体、以“扶智”为主线、以“扶志”为目标,在贫困、民族和边境地区建成院士专家服务站49家、科技助力脱贫示范村50个、科技扶贫服务站50个、科技扶贫培训教室125个。全力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2019年,协调、争取各类扶贫资金800多万元,支持定点扶贫村开展科技、产业等扶贫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定点扶贫村提前1年实现零问题、零风险脱贫退出,从昔日边远、落后的山村一跃成为全省一流的美丽乡村,定点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中央和我省稳定生猪生产的决策部署,动员组织我省2800多个养殖产业协会,科学制定生猪养殖规划,加强生猪养殖科技服务,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提高生猪出栏数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在自身建设上创新提质。把2019年确定为“服务发展年”,推动科协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省级深改任务已全面完成,16个州(市)、129个县出台改革方案,玉溪市、麒麟区通过全国市、县科协改革试点评审。深化基层科协组织力“4+1”试点工作,截止目前,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科协组织实现独立建制,90%以上的乡镇建立科协组织。2019年,省科协被中国科协评为“地方科协财务决算先进单位”、“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集体”、“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进单位”、“全国科学素质网络竞赛先进集体”等。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根本的指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突出的主线,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科协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紧扣主题不走偏、坚持标准不走样、直面问题不回避、立行立改不落空,推动主题教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小,主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科协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党性作风、素质能力等发生较大变化,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加油干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科协的声音、科协的力量、科协的贡献、科协的形象日益凸显,实现了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得到省委第三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二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紧扣“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肃清流毒”等主题,召开2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重点从思想、政治、作风、纪律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全面剖析问题症结,深刻挖掘思想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台账,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要求,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承诺践诺”标兵行动等活动,建立完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3个责任清单,完成机关3个党支部和直属单位10个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政治生日”、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完成2019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突出政治标准和实绩导向,加大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基层一线干部选拔、培养力度,着力盘活科协干部“这盘棋”,让干部“干好有出路、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2019年,共选拔处级干部8名,其中,从扶贫一线选拔处级干部3名,30名干部晋升相应职级,科协系统干部结构进一步改善,活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完善处级干部轮流驻村工作制度,坚持每月选派两名处级干部到定点扶贫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加强省科协所属报刊、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充实完善专兼结合的网络评论队伍和舆情报送队伍。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等群众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

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4次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制定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3个责任清单,党组成员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6次,对处以上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5次。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对干部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把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中央、省委通报的警示案例和省科协系统反面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组织开展“廉洁家书”、“廉洁家庭”和“书香机关、书香支部”读书活动,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机构建设,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充实巡察组长库、人才库等,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配合开展“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监督试点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科协党组开展巡视工作。二是坚决扛起净化政治生态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工作,坚持把“以案促改、肃清流毒”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服从”的实际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召开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三个深刻认识”、“八个坚决肃清”要求,认真审视自己从思想到行为、从信仰到信念、从职责到工作上的差距和短板,打扫思想上、政治上的“灰尘”,检身改过、日进日新。以党支部为单位,扎实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切实把正确思想、严明纪律、优良作风、良好导向、正面典型树立起来。

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坚持把日常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集中监督有机结合,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始终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基层减负年”要求,着力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检查考核“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2019年,在原有基础上减少文件数量5%以上,压缩会议10%以上;仅保留3项全省性考核和督查项目,比2018年减少40%以上。再次对商务接待等存在的制度空白进行补充完善,对公务差旅等存在的制度短板进行完善修订,对评比达标表彰等存在的“模糊地带”进行明确细化。结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主题教育“十个专项”整治要求,严查利用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完善科技助力精准扶贫考核评价体系和成效评估、项目评审、经费管理等办法,强化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二是在持续推进省科协系统“四问一检查五反思四自我”巩固年活动基础上,扎实开展“感怀党恩、潜心工作,任劳任怨、砥砺奋进”教育活动,引导科协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积极干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团结奋进的创业环境、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设置部室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学会部、科普部(纲要办)、国际部、机关党委、宣传部、院士专家科技兴滇办公室。纳入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云南省科学技术馆、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云南省科协学会发展与学术交流服务中心、云南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

奥秘画报社2015年已改制为企业,填列报表数据只涉及财政拨款800万元,比2018年600万元增加200万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省科协机关编制49人(行政编制15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其他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8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由社保机构填列相关经费支出,因此没有退休人员信息。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9,13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6.63万元,占总收入的86.8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09.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6%;经营收入249.29万元,占总收入的2.7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68万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收入8128.20万元对比总收入增加1006.04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科技馆财政供给变为全额拨款,因此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8,97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38万元,占总支出的39.01%;项目支出5,117.26万元,占总支出的57.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355.08万元,占总支出的3.96%。与上年支出7894.46万元对比增加1078.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项目支出增加664.48万元,奥秘画报社项目支出增加200万元;二是省科普中心经营支出增长253.81万元,机关服务中心经营支出增长57.8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0.38万元。与上年3794.32万元对比减少293.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科普中心受市场影响单位基本支出减少233.15万元。二是其他单位人员在职转退休减少基本支出60.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6%。人均办公经费为1.6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7.26万元。与上年4056.70万元对比增加106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项目支出都有增加,省科普资源信息中心增加664.48万元,奥秘画报社增加200万元,青科中心增加80.50万元,学会服务发展中心增加58.69万元,科技馆增加63.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4%。与上年6639.32万元增加1358.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科技馆财政供给由差额转为全额增加463.44万元,二是省科普信息资源中心项目经费提高增加633.41万元,三是在职人员工资改革及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7,44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5%。主要用于新科技馆建设及机关和直属单位实施科普项目以及机构运行、科学技术普及、科技馆站、青少年科技活动、学术交流活动、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等。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60.54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50万元;科学技术普及7339.4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的丧抚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3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7.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4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94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1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是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7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的84.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54万元,完成预算的23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20.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54.4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省科技馆由中国科协统一配发科普大篷车,用于宣传科普知识及科普展品及流动科技馆下乡。科普大篷车配套总价值200万元,中国科协补助140万,余下60万元由使用单位支付,由于2019年预算没有列支车辆购置费,为不失去该优惠政策,使用2018年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项目经费列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6.40万元,增长152.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1.07万元,增长154.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93万元,增长16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万元,下降64.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执行2018年因公出国任务,且出访国家比2018年较远,国际旅费增加。二是省科技馆由中国科协统一配发科普大篷车,用于宣传科普知识及科普展品及流动科技馆下乡。科普大篷车配套总价值200万元,中国科协补助140万,余下60万元由使用单位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25万元,占14.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54万元,占84.91%;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占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25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一是二人前往墨西哥、美国、牙买加科技团交流17.86万元。二是一人赴澳门带队参加全国青科赛0.3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0.00万元,购置车辆1辆。科技馆由中国科协统一配发科普大篷车,用于宣传科普知识及科普展品及流动科技馆下乡。科普大篷车配套总价值200万元,中国科协补助140万,余下60万元由使用单位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5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来我省进行科普交流、学术交流、指导工作的各级科协组织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国外相关来宾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6万元,与上年155.03万元,减少45.9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压减机构运行经费要求。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资产总额42294.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7.39万元,固定资产6077.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7326.59万元,无形资产171.49万元,其他资产5.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0.3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9.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3.3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76.7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9项,账面原值146.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6万元;出租房屋6360.60平方米,账面原值594.3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0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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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9.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

(1)机构运行: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科普活动:反映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收入支出结算总表.xlsx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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